仅撤二级以下公路收费 能省我多少钱?
取消养路费小车每月少交百余元 昨日,国家发改委官网上的一条不到两百字的消息热得发烫。 在讨论取消的6项费用中,最受人关注的就是公路养路费。公路养路费是由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向保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维修和改善的费用,是养路的主要经济来源,征收的费额和费率由各省人民政府根据收支情况在国家规定的限额幅度内自行确定。在四川,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标准为一类车(小车)105元/月·车;货车170元/月·吨;客车210元/月·吨;中型营运客车330元/月·吨; 小型出租汽车(含10人座以下的小型营运车)410元/月·车;二轮摩托车15元/月·车;三轮摩托车17元/月·车;拖拉机85元/月·吨。 1994年,海南省就开始征收具有燃油税雏形的“燃油附加费”,同时撤消了省内所有的收费站点。于是,在广大车主心中,燃油税和没有收费站的通行环境联系在了一起。 “征收燃油税,我之前觉得最担心的地方就是路网分配和还贷压力。”成都市交委一负责人说,他一直很关注燃油税,如果燃油税出台要取消所有收费站,那么政府将面临巨大的还贷压力,同时,如果真的所有道路都敞开跑了,那么就会存在很多车辆涌往高等级的道路,造成道路资源的分配不均。 在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消息中,明确表示可能撤销的收费站点仅仅限于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 据了解,符合政府还贷和二级以下两个条件的道路,目前在成都境内都没有收费的情况。不仅如此,新建的二级公路都明确不会收费。而在已有的收费二级道路中,目前成都也只有10条左右仍在收费。“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二级以下道路本来就不能收费。”交通部门负责收费管理的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只有在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二级公路,连续里程达到60公里以上,经过批准,可以收取通行费。同时他也表示,在成都,二级道路收费情况将在最近两年内消失。 有关专家对此表示,只撤销二级以下道路收费站点,对于那些希望通过燃油税政策出台而降低用车成本的人来说,意义不大。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作者:赵素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