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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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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启铭获受害人谅解 法院酌情从轻判六年

编辑:驾驶网    来源:驾驶网    2011-02-06    👁3597  

  今日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对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作出一审宣判,法庭认定李启铭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1人受伤,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庭鉴于李启铭家属积极赔偿死者46万,伤者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李启铭悔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

  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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